http://hubei.hteacher.net 2024-09-18 17:37 湖北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湖北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4年秋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报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9月18日上午8:00至10月9日17:00。
二、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汉市的中国公民及驻汉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如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之内,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相关条件标准
(一)认定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学历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一条和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即: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应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要求。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特级教师等均不可作为免试依据。
(四)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附件1)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1.完善个人信息。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①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②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2.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准确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认定机构:申请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武汉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社会人员选择户籍地、有效居住证所在地的区教育局为现场审核确认点。
申请人需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其他申请材料,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传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二)现场确认。10月10日至10月15日组织现场确认,以各区现场确认点工作安排为准,详见《各区高中阶段现场确认点开设情况》(附件2)。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认定。
(三)集中受理。市教育局受理现场确认点审核确认通过的申请材料,受理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材料截止日期为10月29日。
(四)审核认定。自集中受理截止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成网上公示、审核认定。
(五)制发证书。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在作出认定决定之日起2周内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一证一表”由各确认点集中领取,组织发放,具体领取方式、领证时间、地点届时以各确认点通知为准。
五、有关注意事项
(一)正确上传个人照片。信息系统上传照片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申请人上传照片成功后,应检查照片是否清晰、完整。
(二)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应认真阅读“申报提醒”和“注意事项”,及时查阅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一式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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