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xi.hteacher.net 2024-04-09 17:42 山西教师资格证 [您的教师考试网]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头发不得遮挡眼睛、不得化浓妆、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可带有色眼镜以及粗框眼镜、不得遮挡眼睛、镜片无反光)正面一寸证件照片电子版(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照片同版),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补发、换发、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一)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因遗失申请补发或损毁申请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5,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补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申请换发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二)变更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教师资格信息变更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6,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申请变更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的,需同时提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4.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手机号。
(三)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应向认定机构提供如下材料,各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补发申请表(附件7,一式1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8,一式2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补发换发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请于2024年5月11日9:00—17:00到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理,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61、62、63号窗口(杏花岭区五一路北方广场B座),咨询电话:0351-3180811.
七、其他须知事项
(一)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确认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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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
2、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注册申报流程图 |
3、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4、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
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发申请表 |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4月8日
原文标题:太原市杏花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www.sxtyxhl.gov.cn/tzgg/20240409/30117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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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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